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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东省普通高校第三十二期思想政治教育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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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sszz-fj322009.doc |
粤教思函〔2009〕9号
各普通高校学生处,广东教育学院学生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我省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定于2009年12月下旬,举办广东省普通高校第三十二期思想政治教育骨干培训班。本期培训班以体验式学生生命教育为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体验式训练和系列教学活动,培养实施学生生命教育计划的骨干力量,探索高校学生生命教育的改革与创新。 二、培训名额 每所高校选派一线专职辅导员2名(男、女各1人),并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2年以上,并具有一定学生教育管理的实践经验; (二)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全程参加中等强度训练活动。 三、培训内容 (一)生命教育理论; (二)高校学生生命教育内容与方法改革; (三)体验式学生生命教育活动系列课程; (四)体验式学生生命教育活动的组织与训练。 四、培训方式 课堂教学与体验式训练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通过教学互动、小组交流、团队训练,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五、培训有关事项 (一)时间安排:2009年12月22 日至26日(22日下午报到,26日上午结业); (二)报到地点。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2月 22 日下午,前往广州市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旅馆报到(具体交通方式附后)。 (三)培训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工作,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专职辅导员参加此项专题培训,妥善安排好参培人员的工作,保证学员安心学习;学员在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应由学员单位出具证明报我处批准;无故缺课半天以上者,不发“培训结业证书”;培训活动将全程实施体验式教育训练,培训学员全部住宿。请自备运动服、运动鞋;参加培训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报到时请交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并在背面注明学校、姓名)。 (四)培训费用:学员的培训费由省教育厅负责;学员培训资料费、伙食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由各高校按省财政厅“粤财行〔2007〕229号”文件有关规定报销。 ()报名及联系方式。请各高校将参加培训学员报名表,于12月15日前传真至教育部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华南师范大学)办公室(传真:020-85213766),或登陆广东省教育厅主页(www.gdhed.edu.cn)下载报名表,发送至:szpxzx@126.com,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省教育厅思政处林佩云,020-37627462;辅导员基地办公室,020-85213766;联系人:李老师,15986389098;苏老师,15986389097;陈老师:13430381070。
附件:广东省普通高校第三十二期思想政治教育骨干培训班报名表
广东省教育厅思政处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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